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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日期:2019-02-19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4〕10号),组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10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改革发展科、产权管理科、绩效评价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组宣科、纪检监察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审计科。

    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的相关政策。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区政府授权,对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3、承担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的责任;负责本区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的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按照区政府授权,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8、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9、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46人,实际41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有经济稳增长

    一是努力保持国有经济平稳运行。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全方位监测和分析,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跟踪督导,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提高企业内生动力,深入挖掘存量资产资源,提高资产收益率,不断提高企业内生动力,积极拓展新的产业领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着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进一步量化细化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运用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与行业先进企业进行对标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把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作为管理提升的重要任务,努力实现效益合理增长。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底线思维,认真梳理排查各类风险点,严防各类风险叠加共振,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严控债务风险,投资风险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大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坚决遏制企业重大法律纠纷、重大案件发生。

    二、坚持服务大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一是对标国际化,加快推进功能区和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区域承载力,加快国际创新资源聚集,吸引国际知名企业入驻,以一流的标准和品质建设国际商务区,加快推进地下空间、文化设施、大市政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中关村朝阳开展建设,探索推进由开发建设向科技服务的角色转变;加大世奥森林公园绿化美化,全力做好重要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着眼大尺度绿化,积极参与宜居环境建设。有序推进疏解整治,完成4家市场的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加快推进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加强水环境治理,提高空气重污染应急反应速度及执行力,落实国有企业环保责任。

    三是聚焦文化建设,积极构建区属国有文化产业体系。发挥潘家园品牌优势,加快市场经营结构优化与升级。以文化产业综合体项目开发建设运营为核心,探索打造以朗昆文化为主体的活动品牌等。

    四是补短板惠民生,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把握市场和民生需求,发挥国有企业资源优势,在便民服务上布局设点,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完善便民菜店、便利店等便民设施,加快推进“京捷社区生鲜店”建设和“弘朝家和”蔬菜零售服务网点,完善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继续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切实履行好国企帮扶责任。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有新突破

    一是着力优化国资布局和结构。梳理国有资本板块布局及业务发展方向,引导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战略需要的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板块间企业资产资源整合重组,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二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按照资产同质、经营同类、产业关联的原则,加大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和资源整合。

    三是持续发力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公司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治理结构。深化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高企业发展质量。

    四、围绕职能转变,推动国资监管上水平

    一是探索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探索“国资委-投资运营公司-经营性企业”三级监管模式,进一步下放监管权限,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打造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

    二是优化重构绩效考核体系。在符合薪改意见的总体框架下,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符合企业经营性质、功能定位及企业战略发展方向的考核制度,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调整完善国资监管方式。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着力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企业资产处置、并购重组等资产转让事项监管,做好股权、不动产等资产变动评估和服务工作。加强国资预算管理,开展国资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加强预算资金支持企业投资项目的跟踪与监管。积极探索国有企业监事会、审计、纪检等部门有机结合,加强对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提高监督效能。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491.5258万元,比2018年1402.220万元增加89.3058万元,增长6.37%。其中:财政拨款1491.5258万元,比2018年1402.220万元增加89.3058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244.0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3.41%,比2018年1110.64万元增加133.39万元,增长12.01%。

    (二)项目支出预算247.495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6.59%,比2018年291.580万元减少44.0842万元,下降15.12%。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9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1.29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5.7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总额2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8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6.3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152万元,支出11152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固定资产总额191.512668万元,其中:汽车3辆,57.137658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无相关情况。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8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10表)